*台胞證的全名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」,俗稱「台胞證」。
*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所簽發,提供給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件。
*台胞證也是中國政府發給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就學、就業、考試、就醫、開戶、置產、投融資、結婚、旅行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「台胞證」是台灣人到中國大陸的必備證件。
台胞證在大陸最常見的用途 :
* 入出境時的旅行證明文件,可辦理自助通關。
* 銀行開戶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涉外酒店入住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搭乘飛機或動車等實名制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申請大陸手機門號或電話卡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就學、就業、考試、就醫、結婚、置產等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購買景區門票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其他需要實名制登記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* 經由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地區需備的旅行證明文件。
台胞證準備資料
1.晶片護照正本(有效期六個月以上) (護照免留,驗證歸還)。
2.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,與正本1:1比例(請帶正本來,我們幫您影印)。
3.二吋彩色白底,近照1張,來店拍照免費 ( 照片規格 )。
4.照片背景要白底,所以拍照時請不要穿淺色或白色衣服。
5.未過期的舊台胞卡需繳回。
6.有更改姓名者,附上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,記事欄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可省略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(記事欄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可省略)。
7.年滿14歲須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8.未滿16歲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,含詳細記事事項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(含詳細記事事項),及任一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9.如果同家人有2位或以上須附戶籍謄本正本者,請附上2份或以上(1人需1份)戶籍謄本正本。
10.非台灣出生的居民請提供以下資料:
A 原大陸籍轉換身分取得中華民國戶籍的申請人(首辦)須檢附大陸戶籍部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、詳細戶籍謄本正本、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。
B 大陸出生小孩但沒有入戶口,不存在註銷戶籍情形,須提供赴台定居的通行證。
C 外國出生的台灣居民請附上(包含雙親的)詳細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,記事事項不可省略)、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,現持有第三國護照的有效期資料頁影本。
D 父母雙方皆為外國出生者,須補歸化國籍許可證書,如無法提供請提交個人聲明書。
◆ 持台胞證入港:只要出示有效台胞證與護照即可入境香港(停留30天),不需再申請電子港簽。
◆ 工作天的算法是不含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。
◆ 收取件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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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盡量於上班時間來辦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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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備有符合審件單位同型護照晶片驗證機,到門市現場就能檢驗護照,所以免留護照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