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胞證

*台胞證的全名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」,俗稱「台胞證」

*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所簽發,提供給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件

*台胞證也是中國政府發給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就學、就業、考試、就醫、開戶、置產、投融資、結婚、旅行的身分證明文件

「台胞證」是台灣人到中國大陸的必備證件。

台胞證在大陸最常見的用途 : 

* 入出境時的旅行證明文件,可辦理自助通關
* 銀行開戶的身分證明文件
* 涉外酒店入住的身分證明文件
* 搭乘飛機或動車等實名制的身分證明文件
* 申請大陸手機門號或電話卡的身分證明文件
* 就學、就業、考試、就醫、結婚、置產等的身分證明文件
* 購買景區門票的身分證明文件
* 其他需要實名制登記的身分證明文件
* 經由大陸機場轉機至其他國家地區需備的旅行證明文件

 
台胞證準備資料


1.晶片護照正本(有效期六個月以上
) (
護照免留,驗證歸還)

2.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,與正本1:1比例(請帶正本來,我們幫您影印)

3.二吋彩色白底,近照1來店拍照免費 照片規格 )

4.照片背景要白底,所以拍照時請不要穿淺色或白色衣服。

5.未過期的舊台胞卡需繳回。

   

6.有更改姓名者,附上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,記事欄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可省略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(記事欄內容需詳列全部的改名記錄,不可省略)

 

7.年滿14歲須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
8.未滿16歲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事項)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(含詳細記事事項),及任一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
 

9.如果同家人有2位或以上須附戶籍謄本正本者,請附上2份或以上(1人需1)戶籍謄本正本。

10.非台灣出生的居民請提供以下資料:

原大陸籍轉換身分取得中華民國戶籍的申請人(首辦)須檢附大陸戶籍部門出具的戶口註銷證明、詳細戶籍謄本正本、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。

大陸出生小孩但沒有入戶口,不存在註銷戶籍情形,須提供赴台定居的通行證。

外國出生的台灣居民請附上(包含雙親的)詳細戶籍謄本正本(3個月內,記事事項不可省略)、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,現持有第三國護照的有效期資料頁影本。

父母雙方皆為外國出生者,須補歸化國籍許可證書,如無法提供請提交個人聲明書。

 
 持台胞證入港:只要出示有效台胞證與護照即可入境香港(停留30),不需再申請電子港簽。


 
 工作天的算法是不含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。

 

 收取件方式

符合件數可享免運費快遞到府收件,或請以掛號郵件寄至我們公司。

(郵件寄出時 請以限時掛號或掛號寄出,不要平信寄出 )

 
LINEID @2562-4958 到府收件可直接line我們 ( 請寫:連絡人,收件地址,行動電話,件數 )


     台北地區 

  • ◆ 辦證免出門
  • ◆ 快遞到府收免運費  
  • ◆ 如需寄回郵資另收

  大台北區 收件免運費(件數表)

一件(含)以上,免收運費

  • 中正 
  • 中山 
  • 大安 
  • 信義 
  • 內湖 
  • 大直 
  • 南港 
  • 松山 
  • 士林 
  • 大同 
  • 文山 
  • 公館 
  • 景美 
  • 萬華 
  • 木柵 
  • 永和 
  • 中和 
  • 新店 
  • 三重 
  • 新莊 
  • 板橋 
  • 蘆洲

二件(含)以上,免收運費

  • 天母 
  • 社子 
  • 安坑 
  • 土城 
  • 土城工業區 
  • 五股 
  • 樹林 
  • 泰山 
  • 汐止 
  • 北投

三件(含)以上,免收運費

  • 三峽 
  • 迴龍 
  • 鶯歌 
  • 林口 
  • 淡水 
  • 深坑
  • 親臨本公司辦理時間:
  • 週一〜週五 09:00-18:00。(中午12:30 - 14:00午休時間,值班人員僅1人, 請盡量於上班時間來辦理)
  • 六 10:00-12:30/13:30-17:00。
  • 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ㄧ段152號4樓D室。
  • 臨近捷運站:中山站「2號出口」,直行至中山北路,右轉即到邱大樓(永漢書局樓上)。
  • 服務電話:02-2562-4958

     @2562-4958


本公司備有符合審件單位同型護照晶片驗證機,到門市現場就能檢驗護照,所以免留護照正本

 

回上一頁
台胞證申請資料
下一頁
下一頁
台胞證申請資料